6月1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上川路校区实验中心311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6次集中学习会,学院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并研讨交流,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万金城主持。
副院长张士引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至附则内容。重点围绕对违反廉洁记录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中心组其他成员进行了交流研讨。
(摄影 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