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根据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对照“高校意识形态领域近期重点关注事项”,对照迎接党中央重大政治任务的各项要求,在原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基础上,结合学院工作发展实际,现修订学院意识形态防范与化解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教育部、市委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本市高校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总支委员和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内涵建设,打造立信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责任分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党总支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张 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
刘经伟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 张士引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李怡轩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组员: 许 娜(党总支委员)
徐 恺(支部书记)
毕 伟(支部书记)
张丽苹(支部书记)
张光润(支部书记)
陈克铭(支部书记)
(以上成员根据岗位变化相应调整)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措施
1.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思想武装。加强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教育,提高全院教职工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
2.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格对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上海市《新时代上海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国家宗教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坚决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在教育教学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高校思政课课堂教学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发挥思政课在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核心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4.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建立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严格各门课程意识形态审查,使用思政课国家统编教材,及时落实最新版本思政课教材发放使用工作。
5. 加强对学院网站、公告新闻、对外公开信息、各类文化阵地、微信群以及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学术研讨、文化交流等的审核把关、管理监督、审批报备,确保各类阵地可管可控。
6.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做好所属网站和新媒体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监管主体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优势,借助社会主流媒体,在重大事情上敢于发声,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意识形态,组织力量开展网络意识形态舆情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7. 建立思想动态报送机制,每学期定期向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等部门报送教师思想动态,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及时掌握和报送教师思想舆情动态。
8.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培育新风尚、凝聚精气神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融入到思政课教学、学院内涵发展、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诚信文化建设等教育为重点,传播文明、滋养心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机制
1.党总支委员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应及时专题研讨。建立学院教职工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常态化收集监控机制。及时更新学院网站,按要求排查安全隐患。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2.对学生投诉中反映任课教师教学中存在的意识形态问题隐患,或者学校思政课教学指导组在听课中发现意识形态问题隐患的,由学院党总支对涉事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书面思想检查。对多次受学生投诉并经批评教育仍不知悔改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停发其思政课教师津贴并调离教学岗位;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报请学校严肃处理直至解聘。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