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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教研室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04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联系基层、联系教职工,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教研室的组织活动外,还应联系1个学院教工党支部和1个教研室。根据学院党政领导工作分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员领导干部定点联系的党支部、教研室。

第三条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教研室的主要任务:

(一)通过与党支部、教研室的直接联系,深入实际,听取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诉求,打通服务教职工“最后一公里”,细致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深入党支部、教研室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校和学院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支部和教研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用实际行动问政于教职工、问需于教职工、问计于教职工,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对党支部、教研室的工作指导。规范支部、教研室制度建设。帮助和指导支部落实好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推进支部组织生活不断走向规范和健全。了解并帮助解决党支部、教研室在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第四条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教研室的主要形式:会议、听课、个别谈话、座谈会等。

第五条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教研室的具体要求:

(一)每学期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参加活动、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与所联系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谈心活动。每年要参加、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每学期到所联系的教研室参加活动、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坚持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听课着重在所联系教研室,也可有针对性随机听取其他教研室的课程;每次听课不少于1课时。

(三)每学期要在所联系的党支部、教研室通过座谈会和其他形式,听取教师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他们反映的涉及学院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党总支和行政报告。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完成各项联系任务,及时做好记录、留存好工作档案。

第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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