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团队管理实施办法
日期:2018-05-25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学校学科科研处2018年关于一级学科建设申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学科意识、团队意识,并集中有限的学科资源,有效地组织学科团队进行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切实提升我院学科科研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为2020年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申报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此办法。

  一、科研团队的组成

  1、团队名称及负责人:按照我院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建三个科研团队,分别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负责人徐光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潘明德)、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负责人孔祥成)。由于本院暂无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向负责人,本次暂不申报,其成员可申报相关学科团队。

  2、院内教师实行自愿申报、学院调剂的原则。全院教师在截止期限内进行自由申报,凡提出申报、符合条件者均纳入相关团队成员,团队成员组成以团队负责人提供的名单为准。各团队设秘书1人,协助负责人承担团队日常工作,由团队负责人提名,报学院批准。

  3、院外专家实行聘任制,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学科方向聘请2名有影响力的校外专家,一年一聘。校内专家申请加入团队,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有一定的学科研究前期成果。

  二、团队活动的组织

  1、团队活动应紧紧围绕团队目标开展,报学院备案,学校审核;

  2、团队学术活动一般按团队进行,由团队负责人组织,接受学院指导。

  3、团队活动实行按劳取酬。

  三、团队经费的使用

  1、团队奖励实行按贡献取酬,以《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依据,对符合规定的论文、课题和专著及获奖成果进行奖励。

  2、奖励范围:

  (1)院内团队成员所获马学科成果,按照上述办法奖励;非马学科成果则奖励金额减半;

  (2)对校内非团队成员所获马学科成果,应及时(当年内)、主动向团队提出申请,按照申报制度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减半;

  (3)对校外团队成员以我院名义获得符合规定的马学科成果,按照上述办法奖励;非马学科成果不奖;

  (4)对校外非团队成员以我院名义获得符合规定的马学科成果,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减半。

  3、各项学术活动的经费支出,以团队申报的预算为准。

  4、团队结余经费由学院统筹使用。

  5、所有团队经费使用均需接受学校评估和审计。

  四、说明

  1、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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