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畅通院领导与广大教职员工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广泛听取教职员工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学院氛围,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校院两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领导面对面”采取座谈的方式开展。
第三条 “院领导面对面”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由院长和书记轮流开设,若因故确不能开设,可委托其他院领导负责开设。
第四条 “院领导面对面”接待的对象为全院教职员工。
第五条 “院领导面对面”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总体安排。
第六条 为使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院领导面对面”实行议题征集的方式,提出议题需以书信、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提出,列明事由及其他支撑材料。原则上“院领导面对面”只讨论事先征集的议题。
第七条 协助“院领导面对面”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登记、协调和记录工作,并根据院领导指示做好落实和督办工作。
第八条 所有参与“院领导面对面”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解答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2月22日